化州铸钢球型支座质量控制
1.铸钢件
1.1铸造及热处理
(1)铸造厂应提出合理的铸造工艺,铸造质量由支座制造厂负全责,外委铸造厂(如有)负连带责任。
(2)铸钢件热处理应符合TB/T1853-1995《铁路桥梁铸钢支座》中第5.2.2条的要求。
(3)铸钢件清砂后,按《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6414-1999)进行尺寸与形状检查。
1.2机械加工
(1)支座加工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设计未注明的各加工部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804-2000)的m级规定。
1.3探伤
铸钢件应按《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标准》(GB/T7233-1987)标准逐件进行探伤检查,应达到1级铸钢要求。
1.4缺陷修补
铸件缺陷焊补参照《铁路桥梁铸钢支座》(TB/T1853-1995)第5.2条的要求。
1.5铸钢件化学成分应逐炉检查,并提出化学成分分析报告,机械性能(含冲击韧性)采用随炉试棒检验,随炉试棒应配置二套,一套由铸件厂测试,出具机械性能检测报告,一套由支座制造厂家复测。
2.聚四氟乙烯板
2.1聚四氟乙烯板应采用新鲜纯料模压而成,严禁使用再生料、回头料模压加工的板材。聚四氟乙烯板原料的平均粒径不得大于50μm,模压成型压力应根据聚四氟乙烯板原材料的种类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宜小于25MPa。
2.2聚四氟乙烯板尺寸偏差及外观质量应满足《铁路化州桥梁盆式橡胶支座》(TB/T2331-2004)第4.4.2条、第4.5.2条的要求。
2.3聚四氟乙烯板与基层钢板粘接,粘接用粘接剂应为不可溶和热固性,粘接后的剥离强度不小于5N/mm。
3.不锈钢冷轧钢板
不锈钢冷轧钢板与基层钢材需用氩弧焊焊接。焊接后的不锈钢板表面平面度或曲面度须达到设计要求。
4.支座防腐涂装及防尘体系
支座防腐涂装及防尘体系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5.曲面镀铬
曲面衬板表面应镀厚度不小于100μm的硬铬层,镀铬用基层钢板不得有表面孔隙、收缩裂纹和疤痕,镀铬层应满足GB/T11379的要求。
6.支座组装
6.1凡待装的零部件,必须有质量检查部门的合格标记,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书。
6.2支座滑动面(不锈钢表面和滑板表面)应用丙酮或酒精仔细擦净,不得夹有灰尘和杂质,检查滑板硅脂槽的排列方向,并在滑板表面贮脂槽内填满5201-2硅脂,不得夹有气孔。
6.3支座应在专用的平台上进行组装。组装后支座上平面和底平面不平行度不大于长边尺寸的2‰。支座各部位位置正确后预压不小于50kN荷载,然后将支座连接为整体。
6.4铸钢球型支座组装后,固定支座和单向活动支座非活动方向上支座板与下支座板的净空间隙应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条件的要求。
6.5成品支座组装后的高度误差(与设计图纸比较)为:
竖向承载力<20000kN时,偏差不大于±2mm;
竖向承载力≥20000kN时,偏差不大于±3mm。
铸钢球型支座产品检验
1.检验分类
铸钢球型支座的检验分原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三类。
(1)原材料检验为支座加工用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件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检验。
(2)出厂检验为制造厂在每批产品交货前必须进行的检验。
(3)型式检验由经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包括对支座制造厂初次生产客运专线桥梁钢支座进行的型式检验,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按一定抽检频率所进行的型式检验。
2.检验项目及检验周期
检验项目及检验周期应符合支座相应铁道部技术条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根据所投规格明确引用)。
3.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支座相应铁道部技术条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根据所投规格明确引用)。
铸钢球型支座验收条件
1.支座所用全部材料均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第二条的要求,并提供原材料及外协部件的复检报告。
2.每个支座须具有加盖监造专用章的出厂合格证书。
3.支座包装完整,外观完好无损。
铸钢球型支座支座安装工艺
1.支座支承垫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50,垫石高度应考虑安装、养护和必要时更换支座的方便,垫石顶面四角高差不大于2mm。
2.支座采用套筒和锚固螺栓的连接方式,在墩台顶面支承垫石部位需预留锚栓孔,锚栓孔预留尺寸:直径应大于套筒直径加600+20mm,深度应大于套筒长度加600+20mm,预留锚栓孔中心及对角线位置偏差不得超过10mm。
3.支座安装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各支座受力均匀。
4.铸钢球型支座制造厂应提供支座安装工艺细则,该细则应符合支座相应技术条件和支座设计图纸的要求。
5.支座制造厂应提供必要的支座安装技术指导。
24小时咨询热线:
13323182312
QQ在线咨询:
839308866
微信号:
13323182312